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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Calc”给我们的启示(2007年04月话题)

“VisiCalc”给我们的启示(2007年04月话题)

摘自:李开复《做最好的自己》
    我在哥伦比亚大学任助教时,曾有位中国学生的家长向我抱怨说:“你们大学里到底在教什么?我孩子读完了大二计算机系,居然连VisiCalc都不会用。”
    我当时回答道:“电脑的发展日新月异。我们不能保证大学里所教的任何一项技术在五年以后仍然管用,也不能保证学生可以学会每一项技术和工具。我们能保证的是,你的孩子将会学习思考并掌握学习的方法,这样,无论五年以后出现怎样的新技术或新工具,你的孩子都能游刃有余。”
    她接着问:“学最新的软件不是教育,那教育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将学过的知识忘得一干二净,最后剩下来的东西就是教育的本质了。”

注1:最后一句话来自教育家斯金纳(B.F.Skinner)
注2:VisiCalc是当时最热门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但它在二十年前就被淘汰了(这件事又一次证明了科技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而且,VisiCalc的使用方法也不是计算机系学生应该学的。

这段话给我们什么启示呢?(基础教育应从中借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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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确实对基础教育有启迪意义,尤其是对当前的信息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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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老师提供的资料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我想这也和大家所关注的学科核心有关吧?
我的博客:
http://blog.tjjy.com.cn/blog.asp?name=ci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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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把学过的信息技术知识全部忘掉,剩下的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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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如果我们将学过的知识忘得一干二净,最后剩下来的东西就是教育的本质了。”我们关注的应该是这”剩下来的东西“,究竟指什么呢?

李开复在书中认为所谓”剩下来的东西“是指”自学能力“,也就是”举一反三“或”无师自通“的能力。值得说明的是,李开复不是信息技术教育专家,甚至称不上教育专家,所以他的回答是质朴的。

我想所谓”剩下来的东西“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但需要我们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思考的是,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如何给学生能”剩下来的东西“?具体到信息技术课程或学科中,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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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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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能力?意识?策略?经验?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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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点想法:如果信息技术课程只能教给学生软件的操作,机器本身的使用(软、硬件)。实际上也许当学生毕业时他们在信息技术课上所学的东西就已经过时甚至被淘汰了!VisiCalc这个号称20年前最流行的软件我都没听说过,不知道有人听说过没有:)

说得严重点,如果信息技术课程只能教给学生3-5年后就被淘汰的东西,那这门课程离淘汰就不远了!

WENDY所说的几项里面,策略比较具体些,素养抽象了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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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丰演示太极剑第一遍和第二遍招式完全不同,而对张无忌的要求则是把招式全部忘记。这种只传剑意不传剑招的境界不但是武学上极高的境界,也是人生的极高境界。
忘掉所有的知识,剩下了自己的直接经验和体会

经验分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教育的实质在于孩子获得属于自己的直接经验
那段班驳的记忆
          我选择了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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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现在的各种名类的培训学校开办得越来越火热了.
我们左顾右盼,只想找个前方去躺躺;我们走快走慢,反正也赶不上地老和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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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魏宁 于 2007-3-30 15:17 发表
有意思的是“如果我们将学过的知识忘得一干二净,最后剩下来的东西就是教育的本质了。”我们关注的应该是这”剩下来的东西“,究竟指什么呢?

李开复在书中认为所谓”剩下来的东西“是指”自学能力“,也就 ...
我想也许是应对新软件或者新的信息技术的适应能力。还有就是这门课程中对个人产生“经典”效应的部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似乎可以类同于我们在其它学科的学习。
我的博客:
http://blog.tjjy.com.cn/blog.asp?name=ci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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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象在说玄学,如果有具体的实例(不仅仅是课堂教案,更多的希望有培养出的成功个案)可以参考,多少也能理出个头绪,这么讨论,似乎大家都明白了,但究竟明白了什么至少目前我是没看明白.
我们左顾右盼,只想找个前方去躺躺;我们走快走慢,反正也赶不上地老和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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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老师的话发人深省,我们究竟要教会学生什么?是知识、技能、方法、能力、意识、策略、经验、素养。我想都不是,但是有各种考试在约束着我们,不管进行怎么样的课改。我们实际上就得这么教,我们也在反复的这么作。教会学生知识,如何运用方法,掌握某种技能,培养XXX能力等等。

我想我们的教育重点应该放在。如何让学生学会自我汲取知识。如何让学生掌握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总而言之一句话。从教师带动学生发展转化为学生学会自我发展,选择自我发展的方向才是我们教育的本质。

这是本人对魏老师提出问题的粗浅理解,不当之处,还请指正哦。
1%的天分+99%的努力=天才[qq]35776659[/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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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个问题涉及了信息技术课程的核心价值以及课程观的问题,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确非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需要长期的讨论下去。哪怕有不同观点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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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百个教师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啊!好一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这样的论调放到新课改里传下去,不知道最后会演化成多少个版本的新课改模式?
我们左顾右盼,只想找个前方去躺躺;我们走快走慢,反正也赶不上地老和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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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讨不意味着一定要归结为行政指令,强迫大家执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无法带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

关于信息技术课程观、核心价值,我有几个建议:
1、现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和问题,需要争鸣!正常、健康的争鸣有利于课程、学科的发展,没有争鸣可能就没有发展!
2、在充分进行学术争鸣的基础上,甚至会形成若干信息技术教育学派,学派是学科向纵深发展的产物(国内外科学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既然国内有学者提出过若干教育技术学派,为什么不能有若干信息技术教育学派存在(客观上是存在的)。
3、但以上的前提是我们一定要深入研究信息技术教育的有关理论(不只是信息技术理论),结合相关周边学科的成果(信息技术教育带有明显的交叉学科特色),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学派要能自成一说,有体系、有理论、有实证研究、有对概念的深入辨析、有实例。

正如前一段关于信息素养的讨论中,我不认为参与讨论的老师都认真剖析、梳理过信息素养的概念了(不同国家的、不同学科的、不同人物的)。

陈寅恪先生常说:“你不把基本的事实搞清楚,就微言大义,结论还是靠不住的。”
我们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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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魏老师出手了!!!!!!!

希望魏老师能继续做这种引导大家思考的发言!插两句题外话,不好意思!大家继续!!!

仔细想想,然后再回魏老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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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做信息素养的资料员

关于信息素养的资料我在以前的讲稿中曾经系统综述过,为了便于大家讨论,先做简单梳理并陆续发帖分享:

对“信息素养”的界定应追本溯源并置于不同背景下进行解析。
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概念的提出和对其的系统研始于20世纪70年代,随后,不同国家(空间)的不同学者和研究团体(人) ,在不同时期(时间),服务于不同需要(目的)提出了不同的界定。

计算机素养——计算机素养的提出及其对信息技术教育的影响
1972年,阿瑟•列尔曼(Arthur Luehrmann)在波士顿教育大会上第一次面向中小学提出“计算机素养”(computer literacy,也译为“计算机文化”)的概念,阿瑟•列尔曼因此被人们称为计算机素养之父。当时的计算机素养主要被用来界定编程技能及诸如文字处理等其他计算机操作技能,其中,计算机编程在计算机素养中占有重要地位。
当时微机已经出现并逐步显现出对工作、生活的影响,1977年,第一台微机进入中小学。由于意识到计算机对于现代社会的重大作用,当时的教育界提出:在信息社会,读写算等技能是衡量一个公民是否“有文化”的第一标准,即“第一文化”,而能否操纵并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应该成为衡量一个公民是否有文化的第二标准,即“第二文化”。而当时中小学中与计算机“打交道”的主要方式是利用BASIC语言来控制计算机。因此,对于当时的许多教育工作者来说,计算机素养和编程成了同义词,导致当时的计算机素养课主要是教授程序设计。

我的愚见:
从每个人需要在社会中生存、工作的角度讲,
计算机素养也好,信息素养也好,
是“一张门票”——一种判断你能否胜任某项工作、能否进入主流社会的“社会标准”——一种被社会主流认可的游戏规则,大多数个体只有接受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苗逢春 于 2007-4-3 11: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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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素养向信息素养的转变-1974年

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
这个术语最早是由时任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的泽考斯基(Paul Zurkowski) 于1974年提出来的,其原文为

People trained in the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to their work can be called information literates. They have learned techniques and skills for using the wide range of information tools as well as primary sources in molding information solutions to their problems
出处是:
Zurkowski, Paul G. The Information Service Environment Relationships and Prioritie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Commission on Libraries and Information Sciences, 1974. p.6


其原意为:
“具有信息素养的人,是指那些在如何将信息资源应用到工作中这一方面得到良好训练的人。有信息素养的人已经习得了使用各种信息工具和主要信息来源的技术和能力,以形成信息解决方案来解决问题。

我的愚见:
1)信息素养的概念扩大了计算机素养的内涵和教育价值,引导人们从单纯重视学习计算机程序编制,到开始倡导利用计算机等信息技术获取信息并通过信息加工处理问题(包括教学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的重要性。其从一开始就是信息工具(技术)和信息搜集与处理(信息素养)的结合体。
2)信息素养从开始就被界定为一种“能力”,什么是能力?能力对于一个人为什么很重要。感兴趣的老师可以查阅心理学中关于能力定义——恕不赘述。

[ 本帖最后由 苗逢春 于 2007-4-3 12: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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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定义

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的“信息素养总统委员会”在报告中关于信息素养的定义:

原文:To be information literate, a person must be able to recognize when information is needed and have the ability to locate, evaluate, and use effectively the needed information.
翻译:“要成为一个有信息素养的人,他必须能认识到何时需要信息,并具有检索、评价和有效使用必要信息的能力。”

出处: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Presidential Committee on Information Literacywww.ala.org/acrl/nili/ilit1st.html

愚见——为什么图书关协会来定义
信息素养非常综合,需要通过各个学科的教学和学习,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社会和家庭教育来共同培养。
信息素养不能单纯通过信息技术学科来培养,
但信息技术学科也确实担负着一部分信息素养培养的任务,主要是跟各种现代信息工具和软件密切关联的那部分信息素养。
信息技术如果作为一个学科当然还有其他培养目标和任务,比如(只是举例,不要跟我在这里较真)算法思想和编程、控制的思想及其实现、数据编码和管理的思想机器技术等等。。。。。。。。信息技术还有其他培养目标并不抹煞信息技术作为培养信息素养主渠道的地位和作用

[ 本帖最后由 苗逢春 于 2007-4-3 12: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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